中华民族有自己的母亲节
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李长荣
西方的圣诞节东方的我们也跟着欢度、西方的母亲节我们也随着庆祝。中华民族几万年来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繁衍生息,朝拜着、供奉着我们伟大的人文始母女娲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节日。据查,全国各省无一不有女娲庙(也称奶奶庙,圣母庙,多个名称)。有十多个省市县成立了女娲文化研究会、学会。中国文联民协、授于多处女娲文化之乡。并授于河北涉县娲皇宫为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甘肃、山西、陕西等地,纷纷举办女娲公祭活动和女娲文化节。中华大地上的对始母的祭祀活动连连不断。地方政府、民间活动层出不穷。在民众心里每年的三月初一已成为中国的母亲节。
人文始母“女娲”传说源远流长。
女娲古代神话散见于《山海经》、《穆天子传》、《吕氏春秋》、《国语》、《淮南子》、《独异志》等古籍中。不仅记载早,品类多,而且不少古老的神话,至今依然在民间口头上流传。女娲神话是多民族的创造,由于各民族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不同,这些神话大多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表现出的情节也颇曲折。各民族的神话,想象丰富,著名的有纳西族创世神话《人祖利恩》、壮族神话《布洛陀与妹六甲》、彝族神话《人类和石头的战争》、《开天辟地》等,都各有特色。
最初记载女娲名字的典籍有:《楚辞·天问》、《礼记·明堂位篇》和《山海经·大荒西经》。这些都是战国或秦汉时代的论著。女娲和伏羲二名并称则始于西汉《淮南子.览冥篇》。
“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楚词·天问》
“ 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郭璞注:“女娲,故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摘自《山海经·大荒西经》
俗图画女娲之像,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董)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论衡·顺鼓》
造人的传说
“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 ——《淮南子·说林篇》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拌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洹人也。” ----摘自《太平御览》(宋李fang撰)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东汉应劭撰)
补天的故事
“太昊氏衰,共工维始作乱,振滔洪水,以祸天下。坠天纲,绝地纪,履中冀,人不堪命,于是女皇氏(即女娲氏)役其神力,以与共工氏较,灭共工氏而迁之。然后四极正,冀州宁,地平天成,万民复生。”---摘自《路氏后记》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卢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摘自《淮南子·览冥训》
“然则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 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 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列子·汤问》
“女娲氏……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史记·补三皇本纪》
“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 ——《论衡·顺鼓》
“共工触不周山,折天柱,绝地维,女娲补天,射十日。”
——《路史·发挥一》罗苹注引《尹子·盘古》
传说她用过笙簧(见《礼记·明堂位》),可能当时有了粗糙简单的管乐器。
“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 ——李贺《李凭箜篌引》
“女娲戏黄土,团作愚下人,散在六合间,蒙蒙如沙尘。” ——李白《上云乐》
甘肃省 敦煌遗书
敦煌遗书《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中与伏羲、女娲有关的神话记载。如果以P.4016为底本,与其余三件写本残卷中有关伏羲、女娲兄妹配偶型洪水神话相互参证校对,并改正其中明显的错别字(无绝对把握的字则用括号在其后注明,并打一问号以存疑),即形成如下三段比较重要的文字:
⑴“复遥百劫,人民转多,食不可足,遂相欺夺。强者得多,弱者得少,地肥神圣,化为草棘。人民饥困,递相食噉,天知此恶,即下洪水荡除,万人死尽,唯有伏羲得存其命,进称天皇承后。”(P.4016;P.2652;S.5505) ⑵“尔时人民死,惟有伏羲、女娲兄妹二人衣(依?)龙上天,得存其命。恐绝人种,即为夫妇。”(P.4016;P.2652)⑶“伏羲、女娲因为父母而生,为遭水灾,人民死尽,兄妹二人,依龙上天,得存其命。见天下荒乱,惟金岗(刚?)天神教言可行阴阳,遂相羞耻,即入昆仑山藏身,伏羲在左巡行,女娲在右巡行,契许相逢则为夫妇,天遣和合,亦尔相知。伏羲用树叶覆面,女娲用芦花遮面,共为夫妻。今人交礼戴昌(冒?)粧花,因此而起。怀娠日月充满,遂生一百二十子,各认一姓。六十子恭慈孝顺,见今日天(大?)汉是也;六十子不孝义,走入丛野之中,羌敌(氐?)[六]巴蜀是也,故曰得续人位(伦?)。”(P.4016)
中华民族应有自巳的母亲节
任何先进文化,都经历了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这种文化,犹如陈年佳酿,时间越久,越是香醇。“女娲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女娲文化”从过去发展到现在,也必将从现在发展到未来。它将伴随着中华文化的洪流奔腾不息。历史发展到今天,传承“女娲文化”、弘扬“女娲精神”的接力棒历史地落在我们手中,我们必须不辱先人,无愧后人,坚定地把接力棒接过来、传下去。“女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涉及诸多方面,比如传承的方法、传承的手段、传承的途径,等等。但是,至关重要的是牢牢把握“女娲文化”传承的方向和“女娲文化”的精髓。如同走路一样,南辕北辙永远到不了目的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文化的功能,即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女娲文化”在内,文化属于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政治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先进文化,应该是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顺应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促进社会发展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激励人民在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开展“女娲文化”研讨,是学术问题,但不能停留在学术研讨的层面上。传承“女娲文化”是推动文化的发展,但不能停留在文化发展的层面上。归根到底,我们要通过学术研讨、文化传承,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文化失去了这个功能,便失去了先进性,同时也失去了应有的历史地位,我们的学术研讨、文化传承,也将毫无价值、毫无意义。
传承一种文化,要准确把握其灵魂和精髓。没有这个准确的把握,传承的就可能是皮毛、糟粕而不是精华。“女娲文化”的精髓可以用四个字概括:造福人类。从“抟土造人”到置婚姻、度生育,从“断鳌立极”到“炼石补天”,无不闪烁着造福人类的光辉。佛教为什么具有世界性的影响?是因它“普渡众生”。女娲为什么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是因为她造福人类。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普遍感情。“造福人类”满足了人类的普遍要求。这种精神极具感召力、影响力,因此也极具生命力。如果我们通过“女娲文化”的传承,通过正确的宣传和引导,使群众对女娲的爱戴、感激之情得以升华,使感激女娲“造福人类”转变为决心“为人类造福”,那么,国民不但精神境界会大为提高,建设现代化的热情也会大为高涨。至此,“女娲文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传承和发展是不可分割、紧密相连的。没有传承,发展便失去了前提和基础;没有发展,传承便失去了活力。纵观中外文化发展史,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文化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以文学艺术为例,从我国先秦时期的诗经、楚辞到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及明清小说,从古希腊神话,到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名作,都体现了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精神。历史发展到今天,“女娲文化”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经济建设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女娲文化”也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女娲文化”发展,首先是内容的发展。“女娲文化”的主体、来源,应该说是女娲的传说。没有女娲的传说,就没有“女娲文化”。女娲的传说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但总体上看,变化不大,增量不多,影响不深。究其原因,可能是一个理论问题没有解决,即能否创作新的女娲故事。时下,我还不了解学术界、文艺界的态度。我猜想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认为,女娲虽然是一个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但毕竟有一定的知名度。长期以来,她的事迹、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定型。如果再创作新的女娲故事,群众会不接受、不认同,会说“那不是女娲”。另一种认为,女娲传说是神话传说,女娲是神话中的人物,既非真有其人,也非真有其事。为了使女娲传说更美丽、女娲形象更完美、“女娲文化”更具活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作新的女娲故事,不仅是应该允许的,而且是应该大力提倡的。
“女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需要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千百年来,“女娲文化”的传播一是靠《淮南子》、《太平御览》、《艺文类聚》等为数不多的几本古籍,二是靠民间传说。几本古籍拥有的读者至今是一个很小的群体。不要说工农群众,即使是知识分子读过这几本书的人也为数不多。至于民间传说,多数地方也只限于知道“女娲补天”,但不知道女娲为何补天和如何补天。因此,形不成生动、美丽的故事,其影响力也就受到了局限。传播形式的单调,使“女娲文化”的传播缺乏广度、深度和力度。任何文化的传播,不但要有丰富的内容,而且必须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文化传播的形式、文艺创作的风格,应该“百花齐放”。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我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我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群众对文化传播形式的要求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我们能投群众所好,用多种传播形式满足群众多种需求,那么,“女娲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女娲精神”的影响就会不断扩大。现代社会,媒体越来越多,不但数量多,而且品种多。传媒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越来越现代化。我们一定要充分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推动“女娲文化”的传承,开创“女娲文化”传承的新局面。
为了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化,永记伟大母亲的丰功伟绩、纪念人文始母的伟大精神。建议有关部门顺应民众感念女娲之情,将几千年来民间祭祀活动三月初一日列为法定节日,并名之为中华民族的母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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